闹钟响了宏达专利成功“杀死”魅族和金力小米活体内和OPPO当心

2020-01-23 11:53 来源:科创网

原标题:闹钟响了!宏达专利成功“杀死”魅族和金力、小米、vivo和OPPO当心

dd1051e1df854bffb405e80945355eb2.JPG

文/李俊辉校对/陈力

索赔5400万元,赢得650万元。

粗略计算显示,一审法院的索赔金额的批准率仅为12%左右。

宏达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作为原告,对一审判决的结果不太满意。

但是,对于小米、vivo和OPPO等国内手机来说,这一结果表明它们也可能面临类似的专利诉讼风险。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宏达电诉珠海魅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魅族”)和深圳金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侵犯发明专利权两起案件进行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美兰Note5手机和金丽M6手机侵犯了宏达电题为“移动设备”的发明专利权(专利号:2013100325155),裁定两案被告魅族和金丽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650万元。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本案第一次审判的赔偿金额与宏达电预期的金额应该有很大差距。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会提出上诉。对于魅族和金力,他们还将提起上诉,以便合理地最大限度地延迟支付侵权赔偿。

因此,如果宏达电与魅族和金力的专利决斗没有意外,一方或双方应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对于小米、vivo、OPPO等国内手机制造商来说,由于魅族、金利在第一时间被认定构成侵权,因此也有必要尽快评估自己同期的产品也面临这一风险。

毕竟,在用户市场“受挫”的宏达电渴望从专利市场获得补偿。

32085502c4ba4ca59eacfac31d7dbee1.JPG

2017年4月左右,魅族和金利因涉嫌专利侵权先后被宏达国际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HTC认为魅族生产销售的美兰注5手机和金利生产销售的M6手机都属于发明专利“移动设备”(patentNo)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2013100325155),并要求魅族和金丽停止侵权。

对于索赔金额,宏达电还要求法院责令魅族赔偿3000万元经济损失,并要求法院责令金利公司赔偿2400万元经济损失,支付160万元临时保护期。

涉案专利“移动设备”(专利号:2013100325155)于2013年1月28日由宏达国际申请,并于2016年12月7日获得授权。

事实上,宏达电、魅族和金力都是3G时代重要的智能手机制造商,他们的产品涵盖了新的3G和4G手机。

其中,在3G和4G的早期,宏达电是智能手机市场的重要玩家之一

早在2010年3月,宏达电就与美国第三大运营商斯普林特联手推出了首款4G手机——HTC EVO 4G,应该说在当时是非常领先的。

想知道,国内4G许可证大约三年后才正式发放。

2013年1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发放4G许可证。

根据高德纳发布的数据,宏达电2011年和2012年分别在全球销售了4326万部和3212万部手机,位列全球智能手机销售前十名。

由此可见,宏达电起诉魅族和金利的专利应该是其主要适用于4G手机的新技术。

401a1e7f366d46088cba7e953c03e6e6.JPG

相关专利信息表明,该专利提供了一种智能手机天线结构的技术方案,包括介电基板、金属层、金属壳、非导体隔板、至少一个连接件和馈电件。金属层设置在介电基板上,并包括上部构件和主构件,其中狭槽形成在上部构件和主构件之间。金属壳具有基本中空的结构并具有间隙,其中该间隙基本上与金属层的槽孔对齐。连接器将金属层的上部耦合到金属外壳。馈入件耦合到金属层的上部或金属外壳。送料件,金属1a的上部

2017年5月22日,李晶向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与无效宣告部”,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针对上述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

2017年8月25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举行口头听证。听证会期间,2017年6月30日,宏达国际提交了一份索赔修改的替换页。

2017年10月1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宏达国际2017年6月3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书,做出了维持该专利有效性的复审决定,相当于宣布该专利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2019年3月11日,魅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无效审判庭(以下简称“专利局复审无效审判庭”)提出了本案所涉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19年7月22日,专利局审查与无效宣告部在听证会后继续对宏达国际持有的“移动设备”(专利号:2013100325155)做出“部分无效和部分有效”的审查决定。

专利亮剑:HTC起诉魅族、金立,合计索赔5400万元

d5b59200f4804a32995a0bc1dc306694.JPG

2020年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裁定,被告美兰Note5手机和金丽M6手机侵犯了宏达国际的“移动设备”(专利号:2013100325155)发明专利权,并裁定被告应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650万元。

本案审理过程中,宏达国际要求根据《专利法》第65条规定的侵权利润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金额。他们声称的具体计算方法是:魅族或金力4G手机的总销量×所涉及产品的销量比例×所涉及产品的平均售价×利润率×专利贡献。

尽管一审法院没有采用这种计算方法,但法院在法定最高赔偿额之上酌情确定了相应的赔偿额。

事实上,除了魅族和金力之外,相关专利还遇到了一个名叫“侯静”的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1月19日,侯静提出了相关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2018年7月17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部分无效、部分有效”的复审决定。

可以看出,从2017年的起诉到2020年的一审判决花了将近三年的时间。宏达国际起诉的专利已经多次申请专利申报,但它仍然确保所涉及的专利部分有效。

一方面,这表明宏达国际正在起诉的专利非常稳定,技术创新得到了认可。另一方面,对于魅族和金利等国内手机制造商来说,这也是“丧钟”。

对于尚未被宏达电起诉的小米、vivo、OPPO等国内手机制造商,侵权风险警报也响起。

2016年7月26日,金丽在北京发布了金丽超级耐力手机M6。2016年12月6日,魅族正式发布美兰笔记5。

同期上市的新手机还包括小米5系列、vivoX9系列和OPPOR9系列。

考虑到手机行业的特殊性,很多国内手机品牌,包括小米、vivo和OPPO,都需要注意避免成为宏达国际专利“屠刀”下的又一只“待宰羔羊”。

(李军辉,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特别研究员,长期以来一直关注,以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律和监管问题。邮箱:丽君汇0602#163.com,号码:丽君汇0602,号码:丽君汇0507)

标签: 专利 金立 vivo

热门文章

热点图文